标 题: | 乌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息分类: | 机关职能 | ||||||
概 述: | 乌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9-03-01 11:43:5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乌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乌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乌海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乌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乌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乌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文件。承担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二)移交安置管理科。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计划,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市本级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岗前培训等任务,督促指导各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市本级军干所。承担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的拟订和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三)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四)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协调指导落实全市拥军优属、抚恤、医疗保障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军人相关工作。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服务保障机构落实规划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烈士褒扬、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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