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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征集退役士兵
异地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承训机构管理,提升培训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关于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区内异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发﹝2025﹞35号)关于“承训机构适时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的要求,按照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区内异地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乌海辖区内符合基本条件、具有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均可申报。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或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双创园区以及其他具备培训资质的社会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或相关培训资质;
(二)具备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教学场地、实训设备、食宿保障等硬件条件;
(三)拥有稳定的专业师资队伍和教学管理团队;
(四)具有完善的退役士兵培训教学方案、管理制度和就业推荐服务体系;
(五)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2026年退役士兵区内异地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信息表》(一式两份);
(二)法人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或相关培训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教学场地、实训设备、师资力量等证明材料;
(四)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含培训专业、培训时限、课时安排、教学计划、经费预算、就业保障措施等内容。
四、认定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于2026年6月17日前以邮件形式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报材料,邮箱号whstyjrswj@163.com;
(二)审核评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综合评估择优遴选;
(三)备案公示:认定机构名单报送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审核通过正式纳入区内异地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机构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二)培训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际培训项目、课时、人数等因素核定,培训实施前须签订正式培训协议;
(三)承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退出承训机构目录。
附件:《2026年退役士兵区内异地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信息表》

(联系人:刘迪坤,联系方式:0473-3953314)
乌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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